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更是區域經濟競爭力的關鍵體現。廣東省司法行政系統立足職能、主動作為,以高質量法治保障為核心抓手,多措并舉優化營商環境,為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了強勁的法治動能,有效擦亮了廣東營商環境的“金字招牌”。
一、 立法先行,筑牢營商法治根基
廣東司法行政系統積極參與和推動營商環境相關立法工作,確保改革于法有據。通過推動制定和修訂《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地方法規規章,將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制度化、法治化。這些法規明確了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產權保護、政務服務等方面的標準與規范,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了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法律環境,從源頭上筑牢了營商法治的“四梁八柱”。
二、 嚴格執法監督,維護公平市場秩序
公平公正的行政執法是營商環境的重要保障。廣東司法行政系統大力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防止權力濫用。加強涉企行政執法監督,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干預市場主體經營活動的行為,致力于打造“無事不擾、有求必應”的監管生態,讓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投資。
三、 優化法律服務,精準護航企業發展
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法律需求,廣東司法行政系統構建了全方位、多層次的法律服務體系。一方面,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推進“法治體檢”常態化,幫助企業防范法律風險、化解矛盾糾紛。特別是在經濟貿易咨詢領域,引導專業法律服務機構為企業跨境貿易、投資并購、知識產權保護等提供精準、高效的法律咨詢與解決方案。另一方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推廣“線上+線下”服務模式,讓企業能夠便捷、低成本地獲取優質法律服務。
四、 強化普法宣傳,培育法治化營商文化
濃厚的法治氛圍是優化營商環境的軟實力。廣東司法行政系統深入開展“送法進企業”等活動,針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職工,重點宣傳民法典、公司法、外商投資法、知識產權保護等法律法規。通過案例解讀、專題培訓等形式,提升企業依法經營、依法治企、依法維權的能力與意識,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營商文化。
五、 化解商事糾紛,構建多元解紛機制
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標。廣東司法行政系統大力推動商事糾紛非訴訟解決方式。充分發揮商事仲裁獨立、專業、高效、保密的特點,提升仲裁公信力和國際化水平。加強商事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推動律師調解工作,促進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有機銜接,為企業提供更多元、更靈活、成本更低的糾紛解決渠道,有效降低企業維權成本,保障經濟活動順暢運行。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廣東司法行政系統通過夯實法治基礎、規范執法行為、優化法律服務、深化普法教育、創新糾紛化解等一系列“組合拳”,持續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邁向更高水平。系統將繼續聚焦市場主體關切,不斷提升法治保障的質量與效能,讓法治成為廣東營商環境最硬核的競爭力,為廣東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法治支撐。